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民政部:将对三类失信父母实行惩戒!

民政部:将对三类失信父母实行惩戒

时间:2024-05-11 05:28:47 来源:岚秋快讯网 作者:休闲 阅读:738次
中评社北京7月10日电/民政部党组成员、民政副部长高晓兵10日表示,对类对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失信实行父母,必须给予失信联合惩戒。父母要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应有的惩戒职责,来保护儿童的民政基本权益。  近日,对类民政部、失信实行最高人民法院、父母最高人民检察院、惩戒教育部、民政公安部、对类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失信实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0日,父母民政部举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惩戒请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副司长倪春霞等介绍《意见》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意见》提出的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具体出于什么工作考虑?  高晓兵表示,对儿童的抚养责任首先是父母的责任,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律的责任。政府保障的是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够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的儿童。父母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  高晓兵指出,对那些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必须给予失信的联合惩戒。这是要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应有的职责,来保护儿童的基本权益。意见根据有关的规定,主要对三类人员实行失信惩戒。  第一类是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这类父母是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和监护的责任;第二类是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这一类的情况我们经常在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当中可以看到;第三类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  高晓兵称,对这三类人员实行联合惩戒,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依法履行责任的义务,有利于督促失联父母及时与家庭联系,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  高晓兵强调,这些措施不是唯一的处罚措施,如果以上三类人员违反了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将同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 看多时刻来了?美联储降息刺激金价走强 灵宝黄金一度涨超6%
  • 先啬宫赠一笔定江山 祝韩国瑜高票当选
  • 纪国栋:民众党有3千连署点 郭不上就柯上
  • 假冒韩国瑜机要窃政见会讲稿 高市府报警
  • 胡昊正式出任华润信托总经理,曾长期任职于交行
  • 郭柯王明碰面 韩发言人何庭欢:韩国瑜尊重
  • 台索关系稳定?索国外交部长今访台见蔡英文
  • 中评关注:新党提名、柯赴陆 国民党危机
推荐内容
  • 北向资金及杠杆资金同时净买入106只科创板股
  • 韩国瑜向三重帮陈宏昌喊话 想邀陈专心拜佛
  • 要韩粉别上凯道 韩向国民党秀拳头
  • 快评:新党提名参选反映国民党流失传统优势
  • 自强不息!中国队冲刺备战巴黎奥运会
  • 国务院港澳办就香港暴力事件表态